17歲女搭「笑傲飛鷹」後逝世 家屬向六福村「求償650萬」判決出爐

17歲的吳姓少女8年前到六福村搭乘設施「笑傲飛鷹」卻意外猝死,少女父母向遊樂園各求償325萬賠償,但是一、二審都敗訴,高等法院更一審於9日在次宣判園方無罪,判定家屬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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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當時17歲的吳姓少女搭乘了以刺激出名的「笑傲飛鷹」,搭乘後出現了嘔吐、休克的症狀,雖然園方緊急送醫,但仍宣告不治。家屬指控,園方知道這項設施具有危險性,卻沒有在現場設置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

家屬認為,這是錯過搶救時間的原因,因為經過工作人員通報後,園區救護車花了9分鐘才抵達,且救護人員誤判狀況,沒有第一時間讓擔架進入現場,直到發現狀況不對,才回到救護車上拿擔架,這段時間錯失了機會,才讓女兒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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