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沒有電,古人是不是天一黑就睡覺?

 

每到夜晚,民眾可以到酒樓茶坊欣賞音樂舞蹈、聽評書,可以和朋友們一起到飯店聚餐,可以到煙花之地樂一樂。如果你不是很富裕,可以跑到路邊攤吃一頓夜宵(宋代的路邊攤很便宜,十幾文便可買一份小吃),可以觀看一下街頭藝人的表演。如果你連這點錢也沒有,沒關係,也可以單純地跑到大街上逛一逛,看一看熱鬧。

要知道,宋代大城市的夜市是非常繁榮的,以開封為例,那簡直就是當時世界首屈一指的不夜城。據《東京夢華錄》記載,「凡京師酒店門首,皆縛彩樓歡門……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夜晚走在開封的大街上,你根本不必擔心天黑看不清路,處處都是燈火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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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可惜,這樣豐富多彩的夜生活,只有城市居民才能享受到。宋代的農民居民,和宋以前朝代的沒兩樣。這不是宋代宵禁制度的取消僅限於城市,而是農民經濟不發達,半天找不到一家店,晚上出去也沒意思,還不如待在家裡扯淡。

更令人遺憾的是,宋代城市豐富多彩的夜生活,隨著宋朝的滅亡戛然而止。元代開始又恢復宵禁制度,明朝建立后,執行嚴格的宵禁制度,清朝循之,夜晚的大街上又陷入死寂沉沉的寧靜。

 

據史料記載,明清兩朝對觸犯宵禁制度的處罰非常嚴厲,「一更三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點敲響晨鐘后才開禁通行。在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在一更夜禁后、五更開禁前不久犯夜禁的,笞打三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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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兩朝執行嚴格的宵禁制度,除了出於鞏固專制統治的需要,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為了防止盜賊乘夜作惡。不過,其效果似乎不大。

據義大利傳教士利瑪竇所著《利瑪竇中國札記》記載,「各個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規定的間隔敲鑼,而且街道都有鐵柵並且上鎖。儘管如此,宅院被夜賊搶劫一空的事還常常發生,這或許因為更夫本人就是盜賊,或者是和盜賊合夥」。

可即便如此,明清兩朝仍在堅定不移地執行宵禁制度。甚至於,這種亂象的發生,還可能堅定了其執行宵禁制度的決心。因為他們了解這些亂象后,難免認為,執行宵禁制度夜晚尚且如此亂,取消宵禁制度又當如何?

直到辛亥革命爆發,民國建立后,宵禁制度才被徹底廢除,人們的夜生活又迅速開始豐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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