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差別?若你不知道,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到時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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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定金」和「訂金」的區別,你知道嗎?

很多人在買房、買車時都需要交定金,當消費者交完定金後,後悔又不想再買了想退款。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人是可以全額退回,但不少人卻一分錢也退不回來。原來,這就是消費者交的「定/訂金」不同所致。

別以為定金和訂金只差一個字就沒有區別,其實兩者在法律上的差別是非常大的!單從字面上看「定」有已經確定的、不改變的意思;而「訂」有修訂修改的意思,到底定金和訂金具體有哪些區別呢?

「定金」是指雙方在履行合約之前,支付一定金額作為擔保。

一旦交定金後,若因支付定金方原因沒履行合約,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倘若是由於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約,那就得退還雙倍定金了。

圖/東森新聞

如你去看房,一時衝動就交了定金,之後又看到另外的樓盤更便宜,於是反悔了,想退回定金,這種情況下,售樓方是可以不退定金的。要是售樓方因為其他人出價更高,不想賣給你了,反悔的話,就要退還你雙倍定金。

圖/三立新聞

而「訂金」就和「定金」有很大差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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