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四年,再次遇見前妻,此刻只能用四個字概括:「物是人非」

 離婚四年,再次遇見前妻,此刻只能用四個字概括:「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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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商場找老婆的時候遇到前妻的,她還是那麼年輕漂亮,歲月似乎並沒有在她臉上留下任何痕迹。我們對視了兩秒,她迅速將目光移開,然後高傲的從我身旁走過。

我想她一定在心裡鄙視我吧,我們已經離婚整整4年了,她如今渾身名牌,而我卻還是那個一無所有的窮屌絲。

我跟前妻的婚姻,要從7年前說起,那個時候我們真心相愛,她不顧岳父岳母的反對堅持嫁給我,我很開心,甚至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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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兩家經濟條件相差甚遠,我來自於小地方,而她卻是這座城市土生土長的獨生女,岳父岳母是做生意的,家底不薄。

由於我工作能力有限,一直沒少麻煩岳父岳母,那個時候我不懂感恩,甚至認為這一切都是他們應該做的,他們就一個女兒,反正將來所有的財產都是我們的,早給晚給都一樣。

我家一共有三兄妹,弟弟妹妹的學費也都是我一律承擔的,而我跟前妻的矛盾就在幫弟弟買房這件事情上。

我覺得岳父岳母家條件很好,幫我弟弟首付一套房子也不成問題,畢竟以我們的家境,弟弟是很難娶到老婆的。

 

岳父岳母勃然大怒,前妻也跟我大吵一架,我當時一直覺得是他們太過自私,絲毫沒有反省自己有多貪婪。我被離婚了,前妻毫不猶豫地將我趕出了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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