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姐離婚後,向公婆要留給我們的房子,婆婆無奈下徵求我的意見!

過了一年,他倆還是離婚了,兒子跟了大姑姐。大姑姐也沒再找工作,就靠著前夫給的錢和婆婆每個月的資助生活。誰能想到接下來的事情的發展超出了所有人的意料。公婆除了老家的房子自住著,早些年在縣城是買過一套房子,當時很便宜的價格也沒人買,婆婆單位號召老師們都去買了套,誰又能想到如今房價蹭蹭地漲了上去,那房子一直沒人住,大姑姐就看上了,說讓婆婆把那房子給她和兒子住。

婆婆有些不樂意,這房子原來說是留給老公的,但大姑姐一直說婆婆偏心我老公,說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自己如今這個遭遇也沒人管了。為此,婆婆找過我兩次,她說她很難受,大姑姐不理解她,她和公公商量了下,想把房子給大姑姐,問我的意見。我當時就說:「媽,雖然房子當時是說留給我們的,但姐姐如今都這樣了,房子就給她吧,我沒一點意見。」老公是有想法的,他覺得自己的親姐姐做得有些過分,就是套房子,大家坐下來好好說,他肯定也同意啊,但大姑姐鬧來鬧去的,感覺就是我和老公不同意,搞的家裡其他的親戚對我們挺有微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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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婆婆托關係幫大姑姐找了個清閑的工作,方便照顧兒子,我們借錢給她裝修了房子,也沒盼著她還了,就當是幫公婆出的錢了。但因為這個事兒,明顯感覺得出,我們和大姑姐的關係變得遠了,大家都避免說到錢的事兒,不知道以後還要怎麼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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