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一個月回家,發現婚房被小姑子霸佔,我果斷跟丈夫離婚了

可氣的是,我拒絕了小姑子的無理要求之後,我前夫卻變相替她問我要錢了。他打著做生意的名義,說需要本錢,問我要了30萬,結果轉手就給了小姑子。

我知道之後氣得跟他大吵一架,這次沒跟他離婚,是因為他認錯的態度還算不錯,說今後無論如何都會把錢要回來,我暫時不想離婚,就把這件事給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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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經過了這件事之後,他不會再默許小姑子算計我,可結果倒好,有一次我出差回家,給我開門的不是他,而是小姑子,他竟然趁我不在家,直接讓小姑子霸佔了我們的婚房,我們的卧室。

我是個有潔癖的人,如果不是我允許別人碰我的東西,用我的東西,任何人碰我的東西,用我的東西,我都會覺得噁心。

我大發雷霆讓小姑子滾蛋,結果她反問我,「嫂子,你的房子空著,憑什麼不讓我住?」

我告訴她,「我買的房,我說了算!你現在最好立馬離開,不然別怪我通知你哥把你趕走!」

我也不知道自己當時哪來的自信,竟然會讓位前夫會把小姑子趕走。等到我通知前夫的時候,才意識到我通知他無異於自取其辱,他張口來了一句,「你不在家,我也不在家,家裡空著也是空著,讓我妹妹住裡面給我們看家怎麼了?你這個人怎麼那麼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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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進行到這種混亂的地步,我真的除了離婚別無出路了。我已經退讓太多次了,妥協太多次了,包容太多次了,我不想再這樣了。我結婚不是為了給自己找罪受,既然婚姻總是讓我受罪,那我只有丟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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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間的包容,尊重和信任,都應該是相互的,是雙向的,不能是單向的,不然必定會有一個人受委屈。

上面兩個案例中的妻子,都已經都丈夫足夠包容了,可丈夫卻連妻子提的最起碼的要求都做不到,那就不能怪妻子跟他們離婚。

尤其是後面那位妻子,從她的表述中可以看出,房子是她買的,她嫁給她老公可以說是開始了一段「扶貧式婚姻」。在這樣的婚姻中,男人沒有理由不尊重妻子,沒有理由「身在福中不知福」,如果非要反其道而行,得到了就不在珍惜,最後被離婚也是活該。

希望其他男人能好自為之,能夠從上面兩個案例中吸取教訓:上面兩位妻子雖然沒提她們的前夫最後是什麼下場,但從她們的表述來看,前夫的下場應該都不會好,被打回原型繼續過窮日子苦日子是難免的。如果你不想落此下場,那就別走他們走過的錯路,有好妻子就好好珍惜,別讓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果你老公默許婆家人欺負你,你會離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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