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在老二家養老,卻把錢給老大並幫他幹活,老二:偏心母親我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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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吃住老二家,卻把錢給老大並幫他幹活,老二:偏心母親我不養

在農村,我們見過最多的老人多數都是由自己的兒子來贍養的。只有少部分的孤獨老人,無兒無女,他們就是領著國家的撥來的補助,自己照顧自己。而在我們村裡就有一戶人家,他們家有三個孩子,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他們各自成家之後,就跟父母分了家了,各自吃各自的,三兄妹每個月按時給錢他們的父母生活費,但是隨著時間的增長,父母不僅白髮蒼蒼了,更多的是擔心他們行動不方便。作為兒子更是有義務去贍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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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兄妹開始商量,因為妹妹嫁的遠,也是嫁出去的人,不可能說讓父母輪流去三人的家裡住,因此妹妹每個月只需要給寄回來1500的生活費,父母兩人就在他們兩兄弟家輪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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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這樣的安排還是挺合人意的,大家都沒有爭吵,幾年後,他們的父親去世了,剩下了母親一人,兩兄弟又開始重新安排了贍養母親的計劃。先是每人養一年,第二年就有另一個人養,而他們的妹妹的也就是愛管不管了。頭一年在大兒子家住,母親把大兒子家整理的條條有理,每天還會幫忙煮飯,雖然幹活慢了些,但是也幫大兒子省了不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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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母親去了小兒子家住,但是她的做法卻讓小兒子非常地憤怒,同是一個母親生的,母親去偏心於自己的大哥,不管自己家有什麼好的東西都悄悄拿去了給大兒子家,後來小兒子悄悄把他母親的存摺拿出來看,裡面的錢所剩無幾,真是越想越生氣,三個人平時給的錢她也悄悄給了大哥,那這種分工贍養法根本就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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