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領了50萬獎金,想請公婆吃頓飯,結果一口沒吃老公就掀桌子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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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結婚的時候,我們剛大學剛畢業一年,婆婆嫌棄我是農村人,極力反對,理由很簡單,就是怕我們到時候要的彩禮多,而且怕將來窮親戚影響他們家。

所以他們都沒有到我家提親,但是老公跟我感情很好,自己一個人去了我們家,我爸媽也知道公婆的意見,所以給我老公說我們家什麼都不要,只要老公能一直對我好。

因為公婆反對,我們結果也沒有酒席,領完證後我跟老公旅遊結婚了,婚後我們就在外租房子住了,因為我們收入不高,日子過得很艱苦。

我們結婚後,公婆也幾乎不跟我們來往,更不用說我們在困難時候幫助我們了,因為老公沒有聽他們的,所以他們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小叔子身上,他們的退休金還有家裡的其他收入都給了小叔子。

剛開始我也覺得不平衡,後來老公說,其實父母養我們也不容易,而且一般養到成人就基本完成任務了,其他的就靠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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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心裡還是不平衡,但是因為老公對我很好,我也就不太在意其他的東西了。

幾年下來,我跟老公都努力工作,奮力打拚,終於我們都升職了,也從最初的月薪變成了年薪,而且收入比以前也翻了好幾番,在城裡也首付買了大房子,去年也買了個家用轎車。

我們的日子看起來紅紅火火,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因為忙於事業,結婚這麼多年一直沒有顧上要孩子。

自從我們日子過得紅火以後,公婆好像對我們的態度也發生了變化,好幾次催著我們要孩子,說趁他們還年輕,要來幫我們看孩子。

可是老公一直沒有同意他們的要求,因為我們結婚第二年小叔子就結婚了,找了個城裡女孩,女孩彩禮要了20萬(約100萬台幣),還要求買房買車,可是給完彩禮後,公婆錢也不多了,就說買房買車只能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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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女方很不高興,在小叔子的勸說下,弟媳選擇了買車,因為她說婚後買房可以有自己的名字,而且限定了三年必須買房,買房後她才肯生孩子。

公婆雖然無奈,但是也答應了她們提出的條件,但是弟媳對他們依然不好,不過即便那樣,公婆依然對小叔子一家傾力幫助。

年終的時候,我們忙了一年多的一個大項目完工了,作為項目組長的我,一下子領到了50萬的突出貢獻獎,而且公司領導特批了我一個月的假,我計劃跟老公趁著還沒有孩子,去歐洲旅遊一趟,順便放鬆下。

結果臨走前一天,老公接到公婆電話說好久沒見我們了,聽說我們要出去旅遊,想過來一起吃個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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