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捕800條王錦蛇賺5.8萬 被捕判罰11.7萬兼坐牢

王錦蛇無毒 鼠類天敵

羅某的捉蛇行為闖大禍,因為王錦蛇屬國家「三有」的保護動物(即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更是浙江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據《陸生野生動物基準價值標準名錄》,每條王錦蛇的整體價值約300元人民幣(約176令吉)。王錦蛇無毒,但卻是毒蛇和鼠類的剋星,在臨安的山上很容易找到,由於是它是鼠類的天敵,如被濫捕就會影響整個生態平衡。

法院認為羅某等人的行為損害公眾利益,羅某干犯非法狩獵罪被判刑1年6個月,而涉事的王某、曹某,分別因非法狩獵判刑1年及1年4個月,但分別獲緩刑1年6個月及2年。

另外兩名被告,張某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刑1年2個月,緩刑1年8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人民幣(約2930令吉);黃某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刑10個月,緩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人民幣(約1760令吉)。

另外,檢方認為羅某等人應承擔民事責任,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就國家資源損失向他們索償20萬元人民幣,法院已同意判令罰款。

文:台灣《聯合新聞網》、香港01

圖:網際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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