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SP會員離世!家屬必須符合以下3大條件!不然是拿不到的RM2500撫恤金

 

公積金會員逝世后,其遺孀或鰥夫、孩子及父母都可申請2500令吉撫恤金(EPF Death Benefit payment)。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僱員公積金局設下三項條件,即:

 

1. 大馬公民

2. 會員還未到60歲已經去世。

3. 必須在會員去世的6個月內申請

 

受益人滿18歲才能提款

 

根據公積金局網站的資料顯示,會員逝世后,他的受益人將可提出公積金存款;倘若沒有列明受益人,會員的遺產繼承人或近親將可提出申請,包括:

 

(1)未婚會員———遺產繼承人、父母、兄弟姐妹或公積金局認為符合資格者;

 

(2)已婚會員———遺產繼承人、遺孀或鰥夫、孩子或監護人、父母、兄弟姐妹或公積金局認為符合資格者。

 

公積金會員生前立下的受益人如果在他逝世時未滿18歲,受益人須要等到滿18歲時才可提出提款申請;不過,有關受益人的監護人卻可向公積金局書面上訴,公積金局會針對提出的理由作出考量。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同樣的,如果受益人在會員逝世前已離世,會員的近親將可申請提出的存款;如果受益人在會員逝世后逝世,那麼將由受益人的近親獲得有關款項。

 

這是因為有關存款已屬受益人所擁有。

 

撫恤金條款存在已久

 

僱員公積金局企業公關阿末弗西說,該局一直以來都有發出2500令吉的撫恤金給已故會員的家屬,以示同情及減輕負擔。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

下一頁

1/2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