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裡的錢有定數,貪污受賄巧取豪奪相當於自殺

(轉載)

提示:本文摘自《德育古監》

川資縣的張御史巡察雲南時,某一天,三更半夜(即子時)獨自一個人靜坐,忽然有一位穿著赤色官袍的神人出現在他面前,說:「我是您的守錢神,等待您很久了!」

 

  張御史問他:「我的錢財在那裡?」

 

  神人指著座位下面,張御史果然看見白金鋪地,大概有一千兩的樣子。

 

  張御史因此告訴守錢神說:「這麼多金子,我怎麼拿得動,您能把它們送到我家嗎?」

 

  守錢神回答:「不難!只要把籍貫和地址寫在紙條焚化就行了。」

 

  於是,張御史就寫了一張字條,並且用火焚化。神人也就隱身不見了。

 

  不久,張御史就回朝廷復命,在京城遇到一位同年考上進士的朋友拜託張御史推薦他出任某一官職,張御史硬向他索取二百兩金子。

 

  張御史回家後,夜晚又祈禱神人,守錢神來了,他只獲得八百兩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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