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縱暴媒體大做文章,未審先判指責警方濫用武力,藉詞發起萬人「黑警還眼」行動

麥展豪指,有社交媒體指女示威者眼部是遭布袋彈槍射傷,但與同袍所講的情況不同,因事發時現場有暴徒正包圍尖沙咀警署攻擊,有人擲燃燒彈及用彈叉射鋼珠,麥強調,警方亦希望能確定事件原因,目前首先要有報案人讓警方可以繼續搜集證據,亦希望任何有相關資料者或目擊事發經過的記者向警方提供資料。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根據初步資料顯示,當時尖沙咀警署遭大批暴徒包圍衝突及投擲燃燒彈導致有警員燒傷,以致需要增援,支援人員大約於晚上7時30分始抵達警署,但女事主受傷的時間則是在此之前,故當時警方支援人員還未到場。

有自稱醫護稱彈珠傷人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翻查不同媒體資料,發現救護員接觸女事主時,現場一段彌敦道並無警員,另有線新聞人員拍攝到受傷女示威者所戴眼罩是無布袋彈,明顯與網傳相片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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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網上有自稱協助女示威者的醫護人員稱,X光照片證實女示威者的傷勢是被彈珠射傷,但傷者不報警。電視畫面顯示,女事主所在的有蓋巴士站對面,有大批暴徒匿在花槽後向警署射彈珠。有資深警員指,布袋彈的作用是非穿透力武器,即使有發射布袋彈,但在十多米距離不可能射穿眼罩。

另外,暴徒當晚向警署內擲燃燒彈,警方翻查尖沙咀警署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警員是遭燃燒彈爆出火球吞噬身體,造成二級燒傷。該名警員憶述道:「當時我真係覺得自己會死......」(文匯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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