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母親的「精明帳」:讓兒媳出錢給兒子買房,為何她不同意?

在現在這個社會上,結婚和買房緊密聯繫在一起了,沒有房子何談婚姻?這也是如今很多年輕小夥子遲遲結不了婚的原因。眼看著自己的兒子年紀越來越大,房子沒有著落,也結不了婚,作為母親,自然會幫一把。友情支持是可以的,畢竟房價那麼高,買一套房不容易,家庭支持一點也不算是啃老。但是母親管多了,以後矛盾也就多了,比如下面這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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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母親為了給想結婚的孩子買房,自己湊了一部分錢,還差一點錢。因為想少貸點款,不吃這個利息,所以提出了讓未來兒媳婦兒和兒子共同買房的提議。差的錢不多,差不多幾萬塊錢,想著兒媳婦兒出點錢,房產證上面也可以寫一個她的名字,但是沒想到兒媳婦兒那邊卻拒絕了。

這位母親想不通,為什麼兒媳婦兒會拒絕呢?按說這不是一件好事么?其實,不難猜想,按照現在的法律和社會現實來看,這位兒媳婦兒拒絕出錢有三個方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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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子歸屬問題

如果稍微懂一點法律,應該知道這麼一個道理,那就是就算是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按照這個觀點來看,自然不會因為女方出了一點錢,這個房子就有女方的一半了,頂多萬一到了離婚的地步,給女方賠償一些損失。

二、首套房原因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兩人都有這套房的名字,那麼以後另一方想買房,肯定是按照二套房來算的,因為名下已經有了一套房了。也是因為現在首套房的優惠很多,貸款利率低,首付也不高,所以這個優惠是不能拋棄的。這位女性不願意加名字,或多或少想必也有這樣的原因。既然不加名字,自然也不會想著出錢了,在她們看來可能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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